百度诉360不正当竞争宣判:360赔70万

栏目:iT资讯 来源:网络 关注:0 时间:2014-08-07
今日(8月7日)消息,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百度诉360不正当竞争案作出判决,宣布360赔偿百度经济损失费50万元,网站建设费20万元,但对于百度要求360停止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不予支持。
法院认为,同为提供搜索引擎服务致使纠纷,作为搜索引擎服务商的百度和360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内容,是适合的主体。法院宣布,原告主张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不予支持,但对于民事赔偿给予支持。对于判决结果,原告百度到庭的法务部人士表示听清判决,被告360当事人未到庭,律师并未当庭提出上诉,表示回去和当事人汇报和商量。
据了解,360与百度之间的纠纷由来已久。百度认为360违反robots协议,随意抓取百度网页内容,同时安插后门泄漏用户隐私数据。而360认为,百度受幕后黑手指使采取抹黑行为,在乌云漏洞平台上发布虚假漏洞公告。双方均互相认为对方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行为,纷纷采取法律途径,提起诉讼。
对此,法院认为,互联网经营者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,互联网发展依赖自由竞争,但归根结底在自由竞争下实现创新,在法律准许范围内竞争得到维护,但并非毫无规范的竞争,采用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市场会停留在丛林法则的误区,要强调规则的重要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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